关于申请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 复审合格人员的公示
根据《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发放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通知》(南房〔2024〕12号)文件规定,经申请人提出申请,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我局对各初审单位报送的申请人员资格进行复审,现对通过复审,拟符合保障条件的申请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6月13日—2024年6月20日,共7天。公示期间,对申请人条件有异议的,请向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住房保障科反映。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查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确定为条件符合,纳入保障范围,并将按程序发放补贴。
(联系人:母正国 电话:0817—2223471 18682586800)
纪检监督电话:0817-2666566
附:2024年市本级保障性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复审合格人员名单(第一批)
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
2024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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