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证书补办、换发、信息更正办理说明
在我市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如《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需补办、换发,相关信息需更正,请按下列相应情况准备材料,到原发证机关办理。
一、《教师资格证书》遗失补发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过渡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需档案管理部门盖章)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 (照片处需张贴本人小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 。
4.办理证书使用的小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与表中照片一致)。
二、《教师资格证书》换发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损坏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原件中姓名、身份证号、证书编号应完整)。
3.《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附件1)一式二份 (照片处需张贴本人小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 。
4.办理证书使用的小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1张(与表中照片一致)。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制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附件2)一式二份 (照片处需张贴本人小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表格中需人事档案管理部门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4.《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附件3)一式二份(照片处需张贴本人小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
四、《教师资格证书》错误信息更正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附件4)一式二份(照片处需张贴本人小2寸白底免冠证件照)。
4.《教师资格证书》只作身份信息的更正,不作资格信息的更正。更正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身份证件号码等身份信息的,需提供持证人本人有效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
温馨提示:
1.在我市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办理补办等业务时,具体要求请咨询各县(市、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 0817-2235950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和体育局 0817-3334866
南充市嘉陵区教育和体育局 0817-3880908
南充市阆中市教育和体育局 0817-6306560
南充市南部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7-5522132
南充市西充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7-4231895
南充市仪陇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7-6936108
南充市营山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7-8213850
南充市蓬安县教育和体育局 0817-8629152
2.在我市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办理补办等业务时,可委托他人代办(需出具《委托书》,并提供代办人身份证),也可邮寄。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镇泰路2号,收件人:组织人事科,联系电话:0817-2891939。
附件:1.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
2.教师资格申请表遗失情况登记表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
4.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